2012黃朝湖書悟入藝途生涯電子書
黃朝湖悟入藝途生涯 104 第十四篇 開畫展像「辦喜事」 當一位藝術家的終極目標,就是想讓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作品, 能夠進入美術館典藏,留名千古或者引領風潮,成為當代歷史性的代 表人物。 畫家成名的途徑,不外來自不斷的參加聯展,不停的舉辦個人畫 展,或者不斷的參加國內外美術比賽,以提高作品的能見度、風格的 肯定度和作品的收藏度。 其中以舉辦個人畫展,算是最辛苦又最有效的方法,因為辦個 展,需要有足夠的作品、妥適的展場、充足的文宣和觀眾群,一切必 須靠自己動手,就像大費周彰「辦喜事」一樣,讓人身心俱疲又滿心 歡喜,個中滋味,只有當畫家的才能真正體會。 我是1966年26歲時第一次舉辦個人畫展,地點就在早期的「省立 台中圖書館」,位於台中市民權路和自由路交叉口,現在是「合庫金 庫」銀行。 那時,舉辦個人畫展的畫家非常少,大多只有參加各種聯展,像 全省美展和中部美展,因為開個展需要準備許多作品,當時又未形成 風氣,展場也不容易找到。我是因為從1961年到1965年的4年間,參 加過一些國內外聯展,累積了50多件作品,有傳統山水畫、膠彩人物 畫和現代抽象畫,傳統和現代風格的作品各佔一半,這在當時是很有 趣的事,因為大家都認為,畫現代抽象畫的人是沒有素描基礎的,不 會畫寫實的東西。我也為了證明自己能畫不錯的寫實畫,所以用兩種 不同風格的作品一起展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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